雞東縣宏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雞東縣鑫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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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東縣人民法院

民事一審裁定書

(2020)黑0321民初1243號

原告:雞東縣宏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龍江省雞東縣雞東鎮交通大廈院內。
法定代表人:解洪波,該公司經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于莉麗,女,1966年6月21日出生,漢族,雞西市滴道區佳和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住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
被告:雞東縣鑫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龍江省雞東縣雞東鎮文體樓****。
法定代表人:朱仁海,該公司經理。
委托(tuo)訴訟代理人:郝(hao)志(zhi)民,男,1957年7月(yue)24日出(chu)生,漢(han)族,該公司法律顧問,住黑龍江省雞(ji)東縣。

本院認為,雞東縣宏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的撤訴申請符合法律規定。
依照《中華(hua)人民(min)共和國民(min)事訴(su)訟法》第一百(bai)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裁(cai)定如下:

準許原告雞東縣宏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shou)理(li)費已(yi)減半收取計(ji)9954元,由雞東(dong)縣宏太物業(ye)管理(li)有限公司(si)負(fu)擔。

審判員梁曉云
法官助理焦璇
書記員張鵬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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